政府信息公开是属于一种行政行为,公民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不服时,可以在行政机关作行政决定六个月内提出诉讼。
【法律依据】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关键词: 不服 信息 公开 诉讼 时效 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