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通过具体的规定来对国家权力进行规范。宪法对国家规范权力的规范作用是指宪法通过规定国家权力运行的范围、方式和程序,使国家权力在宪法设定的轨道上运行。
1、对国家的权力起到巩固和维护的作用。
2、规范了国家的权力运行。
3、对法制的作用:为法制的统一、完整奠定基础。
4、对政治制度的作用:确立和维护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则,是改革国家的政治体制。
5、对社会经济的作用:维护经济基础,促进经济的发展。
6、对公民权利的保障作用。
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是我国的第四部宪法,历经了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订。
宪法适用于国家全体公民,是特定社会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条件综合作用的产物,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
宪法性法律是指一国宪法的基本内容不是统一规定在一部法律文书之中,而是由多部法律文书表现出来的宪法。主要有两种情况:
在不成文宪法国家中,有关宪法规定的内容不是采用宪法典的形式,而由多部单行法律文书予以规定的法律。
在成文宪法国家中,由国家立法机关为实施宪法而制定的有关规定宪法内容的法律。
宪法本身是国家制度的原则性规定,而宪法的基本原则又是建立国家制度的原则,一切宪法的内容都要以宪法的基本原则为指导建立。
所以,宪法的基本原则又被称为“立国精神”,一部宪法可能要经常修改,但这种立国精神则不能修改,否则就等于重新制定宪法了。
人民主权原则也叫做主权在民原则,在社会主义国家也叫权力属于人民的原则。
“主权”观念最早由布丹在《国家六论》中提出,认为主权是君主的当然权力,是国家的最高权力。
宪法具有内容的根本性、效力的最高性、制定主体和程序的特殊性,宪法内容的根本性体现在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主权和性质、政治制度、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国家机关的结构和职权这些最为根本的内容,宪法规范的是最为宏观的社会关系,宪法在部门法中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即一切法律、法规的制定都以宪法为依据,受宪法规定的立法原则的制约,因此体现出其是国家根本大法。
关键词: 宪法 如何 规范 权力 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