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办
2、受理
3、核实
4、领证
经验步骤:1申办: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申请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局)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进行申办材料递交。
2受理: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若初审通过,将办事材料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给申请人户籍地核实。
3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
4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则办事人可前往申请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1100万到1200万人。
深圳市作为改革开放的窗口城市,素有“移民城市”之称,已成为全国出租屋和外来流动人口最多的城市,大量的流动人口源源不断地涌入深圳打工创业。同时流动人口为整个深圳市注入了新的活力,为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了必不可少的贡献。深圳流动人口数量还在扩大,表现出流动人口总规模扩大,增速下滑。随着深圳市引进人才“孔雀计划”的实施和积分入户政策的实行,每年将会有20多万人转为深圳户籍,大量的外来人员开始在深圳入户,以减少流动人口的比重。
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的县、市或者市辖区,以工作、生活为目的异地居住的成年育龄人员。
人口流动主要是由农村流向城市,由经济欠发达地区流向经济发达地区,由中西部地区流向东部沿海地区。
下列人员除外:
1、因出差、就医、上学、旅游、探亲、访友等事由异地居住,预期将返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人员;
2、在直辖市、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区与区之间异地居住的人员。
也就是说去外地上学的大学生不属于该条例定义的流动人口。
1、进入普查小区前认真参加培训,掌握普查前的摸底工作以及普查登记、复查等工作技能。
2、普查登记前,认真做好摸底工作,包括熟悉普查小区边界、绘制《普查小区地图》、编制《户主姓名底册》、安排普查登记的时间顺序、向群众做好宣传。
3、普查登记期间,应当按照普查对象的范围标准和《普查表填写说明》的规定,认真填写普查表,做到不漏、不错、不重。发现问题要及时向普查指导员请示汇报,不得自作主张。
4、普查登记期间和登记后,应当按照要求,认真进行复查,发现差错要据实更正。
5、根据统一要求,做好普查表、死亡人口登记表的交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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