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预报 > 国际 >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
更新时间: 2023-10-21 03:51:00  

(一)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

1、第一条 全面准确掌握人口流动变化情况,提升社会管理和服务水平,规范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2、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是指离开户籍所在地县级行政区域到其他行政区域居住的人员。本办法所称流动人口信息,是指流动人口的有效身份证件信息、在流入地的从业信息和居住信息。居住信息涉及的地名管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会同公安机关负责。

3、第三条 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等工作。全省建立统一的流动人口综合信息管理平台。该平台的日常维护由省公安机关具体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支持、配合,并根据部门职能共享相关信息。

4、第四条 流动人口应当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如实提供个人信息。流动人口留宿、从业的场所、单位应当如实登记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并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提供和申报可以采取书面、网络、传真等方式。

5、第五条在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留宿的人员,按照《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登记、申报个人信息。

6、第六条医疗机构、救助机构、寺观教堂等单位、场所留宿流动人口的,应当如实登记留宿人员个人信息,并在登记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村)民委员会申报。

7、第七条 房屋出租人应当如实登记承租人及同住人的个人信息,并在出租或终止出租后24小时内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房屋租赁中介机构应当在签订或解除租赁合同后24小时内将房屋承租人信息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8、第八条 用工单。

9、第九条 娱乐场所、网吧对超出法定营业时间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酒吧、茶楼、影剧院、洗浴保健等服务性营业场所,对凌晨两点以后仍在场所内滞留不离开的人员,应当如实登记并及时申报其个人信息。

10、第十条 交通运输、金融服务、通讯运营以及大中专院校等单位收集的流动人口信息,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提供。

11、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管理人员应当掌握辖区内流动人口状况,及时向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申报。

12、第十二条公安派出所和居(村)民委员会采集、核实流动人口信息,有关单位、场所和个人应当配合。

13、第十三条公安机关、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对获悉的流动人口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

14、第十四条一年内三次以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告诫警示;对造成严重。

15、第十五条流动人口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提供或不如实提供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罚款。

16、第十六条单位、场所违反本办法规定,不登记申报或不如实登记申报留宿、聘用流动人口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旅馆等住宿服务经营场所不按规定登记录入流动人口信息的,按《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处罚。

17、第十七条 房屋出租人和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如实登记、申报或提供承租人及同住人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由公安机关处500元罚款,对单位由公安机关处1000元罚款。

18、第十八条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其他单位、组织及及其工作人员泄露、出售或违法提供查询、使用流动人口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什么是流动人口家庭

家庭成员中有两人以上到市外居住的为流动人口家庭。

流动人口是在中国户籍制度条件下的一个概念,指离开了户籍所在地到其他地方居住的人口,但目前尚无明确、准确和统一的定义。国际上,类似的群体被称为“国内移民”(internal migration)。2012年我国流动人口数量达2、361亿人,相当于每6个人中有一个是流动人口。

(三)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如下:

1、定期召开流动人口工作会议,半年进行工作检查,年终做好计划生育工作总结;

2、与招聘流动人口的企业签定计划生育目标管理协议书,确定一把手责任制,确保不出问题;

3、坚持政策指导与群众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因人而宜,知情选择,保证育龄夫妇都采取一中可靠的避孕节育措施;

4、督促做好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和查验工作。流动人口管理制度;

5、定期开展生殖健康宣传教育并组织生殖健康检查活动。

(四)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怎么办

所需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2、结婚证3、申请人免冠一寸彩色近照2张

窗口办理流程:① 申办:办事人携带办事材料原件,前往申请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局)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进行申办材料递交。② 受理: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若初审通过,将办事材料形成电子化材料上传至系统,提交给申请人户籍地核实。③核实:户籍地所在街镇卫计工作人员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实。④领证:核实结果为通过,则办事人可前往申请人户籍地或居住地街道卫生计生办的任意一个办事窗口自取。

关键词: 四川省 流动人口 信息 登记 办法

四川省流动人口信息登记办法相关经验

天气预报

最新推荐

页面:/news/view-5354044/ | 耗时:0.4053 s | 内存:2.13 MB | 查询:4 | 缓存读取:3 写入:0 | 加载文件:25
select * from tbl_Articles WHERE ArticleID=5354044 LIMIT 0,1
select * from tbl_Articles_data WHERE ArticleID=5354044 LIMIT 0,1
select * from tbl_Articles_sphinx where id=5354044 LIMIT 0,1
SELECT ArticleID,Title FROM tbl_Articles WHERE ArticleID IN(3563601,3555069,3550441,3548386,1232383,858473) ORDER BY field (ArticleID,3563601,3555069,3550441,3548386,1232383,8584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