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医疗无法异地交。根据《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凡本市辖区内的农村居民均可以户为单位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户口不在本市的农村居民不能参加我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但跨省就医可以报销,《规范》规定,参合患者应持居民健康卡(或合作医疗证)、身份证(或户口簿和监护人身份证),通过多种形式在参合地办理转诊手续。统筹地区经办人员通过信息系统填写“转诊单”相关内容,通过省级新农合信息平台及时将转诊信息上报至国家新农合信息平台。
1、门诊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
2、住院报销携带资料:住院发票、合作医疗证历本(或病历)、费用明细清单、出院小结、其它有关证明。
3、门诊特殊病报销携带资料:门诊发票、特殊病种合作医疗证历本。
4、办理特殊病种携带资料: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建议书,合作医疗证历本、病历、有关化验报告单、照片二张。
1、新农合门诊可以报销,门诊报销是按照一定比例报销的。
2、新农合门诊报销比例如下: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3、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4、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6、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7、镇级合作医疗门诊报销年限额5000元。
关键词: 合作医疗 可以 异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