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法律发展主要经历了以下三个阶段:
1、1949年至1956年的社会主义法律初创阶段。此阶段有两大盛事,即: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次会议隆重召开;诞生了中国法制史上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
2、1957年至20世纪70年代末的法律建设停滞阶段。此阶段由于政治活动的频繁发生和影响,我国法律发展遭受重大挫折;
3、1978年改革开放后的法律高速发展阶段。主要有两个显著特点,即:立法体制得到了改革和创新;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逐步形成。
我国语文课程改革可大致概括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文革前,在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大背景下,教材实行“国定制”人教社独家编写的。1963年与1956年颁布的大纲一脉相承,规定语文是学好各门知识和从事各种工作的基本工具,重视语文的工具性,强调语文的实用功能;
第二阶段:1978年文革以后,颁布的大纲的重要特点是思想教育与语文教学的辩证统一,并且把无产阶级世界观作为教学指导思想。1987年的大纲在1978年的大纲的基础上修订,提出了语文不仅具有工具性,而且有很强的思想性,强调了理解语言文字与进行思想道德教育的结合、学习语文与认识事物的结合,教学中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
第三阶段:自90年代末以来,我国不仅着眼于课堂教学模式的改革,还从根本上解决对语文学科性质、教学要求的认识问题,语文学科教学内容也进行了较大的调整。顺应了我国整个基础教育改革的大潮流,也顺应了世界母语改革的总趋势。
1、《民法典》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2、2020年5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正式通过,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3、我国首部民法典诞生,意味着我国依法保护民事权利迎来“民法典时代”。
关键词: 关于 新中国 法律 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