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专票17个点。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都是一样的,其计税金额和税额没有区别,只是对于受票方来说,如果自己是一般纳税人,收到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抵扣进行税额,如果是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一般是已办理过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申领专用发票或者代开专用发票。
首先看下税法条文中对于自然人的定义:《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明确,增值税中所称个人,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若干事项的公告》明确:“其他个人”是指自然人。也就是说,自然人在税法上,等同于“其他个人”。
二、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规定
代开专用发票指主管税务机关为所辖范围内的增值税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得代开。这里所称的“增值税纳税人”是指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
请注意:这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这就为税务总局确定自然人可取得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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