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记申请。申请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1)书面租赁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
2、主管部门对租赁合同进行审核。审核的内容主要包括:
(1)合同主体资格是否合格;
(2)客体是否合格;
(3)审查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齐全、完备;
(4)审查租赁行为是否符合国家及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的租赁政策;
(5)审查当事人是否已缴纳了有关税费。
3、房屋租赁申请经协调、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
【法律依据】
根据《商品房租赁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订立后三十日内,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依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依法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应当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进行登记备案申请所需的材料包括: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相关合法证件;4、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登记备案的期限依法为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无效的房屋租赁情形有: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房屋租赁税的计算,以月租5000元为例计算各税额:
(一)个人出租计算:
(1)营业税=5000*3%/2=75元;
(2)城建税=75*7%=5.25元;
(3)教育费附加=75*3%=2.25元;
(4)房产税=5000*4%=200元。
(二)单位出租计算:
(1)营业税=5000*5%=250元;
(2)城建税=250*7%=17.5元;
(3)教育费附加=250*3%=7.5元;
(4)房产税=5000*12%=600元。
根据《营业税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第二十三条条例第十条所称营业税起征点,是指纳税人营业额合计达到起征点。
关键词: 如何 进行 房屋租赁 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