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租方需提交下列资料:
1、凭房屋资料到辖区街道办房屋租赁管理所领取《房屋租赁合同书》,并按要求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好,不得涂改。2、有效房屋产权证明书复印一份,无有效房屋产权证明书的,提供辖区街道办或居委会证明。
3、出租方为个人需要提供业主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二、承租方需提交下列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承租方为育龄妇女,年龄在二十到四十九岁的,需提交计划生育部门查验的计划生育有关证件复印件一份。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二)房屋租赁当事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
(四)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屋租赁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真实、合法、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租客在与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的,后因租客原因不想租赁房东房屋的,应与房东协商解除租房合同,请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租客应按照租赁合同约定向房东支付相应违约金。如与房东协商不成,可向租赁房屋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诉,请求解除租赁合同并要求房东退还已付房租及押金等费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属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依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房屋租赁合同依法登记备案手续的办理应当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进行登记备案申请所需的材料包括:1、书面租赁合同;2、房屋所有权证书;3、当事人的相关合法证件;4、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申请登记备案的期限依法为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
法律依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持本办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关键词: 开具 房屋租赁 需要 什么 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