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原则上应为本地户籍居民,或在本地拥有稳定职业和收入的自然人,能够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
2、借款人年龄不超过60岁;
3、借款人及其配偶信用状况良好;
4、借款人及配偶具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首笔个人住房贷款月还款额+押余额度内贷款月摊还额+家庭其他债务月摊还额)/家庭月收入≤55%。押余额度内贷款月摊还额可参照首笔个人住房贷款的利率、剩余期限、还款方式模拟测算;
5、以首笔个人住房贷款所购住房作为抵押物。借款人申请循环贷款时,抵押物既可为期房也可为现房。只有在抵押物为办妥房地产权利证书和最高额抵押登记的现房的条件下,才能在押余额度内向借款人发放贷款。如抵押物未达到上述条件,仅能签订借款合同,不得发生实际用信行为;
6、农业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1、购房提取。到住房公积金办理中心申请全额提取公积金即可。
2、购房贷款提取。在没有绑定公积金还款的情况下每年可以提取一次公积金进行还贷。
3、租房提取公积金。可以拿租房合同提取公积金,前提是公积金金额要小于一年的房租金额。
4、房屋装修提取。提供与装修公司的房屋装修委托合同和相关材料,利用房子装修提取自己的公积金。
5、法院判决提取公积金。通过法院判决将公积金中的钱转入到他人的公积金账户,变相提取公积金。
个人住房组合贷款是指,符合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又同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办理个人住房商业贷款的同时还可以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及借款人以所购本市城镇自住住房(或其他银行认可的担保方式)作为抵押可同时向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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