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如下:
1、由书记员核实当事人到庭情况;
2、宣读法庭纪律;
3、请合议庭成员入席,由审判长核实双方当事人及代理人的身份;
4、进行法庭调查阶段;
5、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法庭认证;
6、法庭辩论阶段;
7、陈述最后意见。
投诉法院的方式是,根据《人民法院监察工作条例》,可以向其所在县法院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向该县法院所在的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反映或者举报;如果涉嫌职务犯罪,可以向同级检察院反映或者举报;向该县法院同级的人大常委会反映或者举报;也可以直接向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组或者中纪委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审判机关,负责审理各类案件,制定司法解释;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并依照法律确定的职责范围,管理全国法院的司法行政工作。
1、书记员担负办理案件的记录工作和有关事项,并协助办理一系列司法辅助工作。
2、在中国,各级人民法院的书记员由本院院长任免,主要担任审判庭的记录工作、并办理有关审判的辅助性事项,如开庭的准备工作,保管证据、整理卷宗、处理文书工作,司法统计工作,接待来访、处理来信工作,协助审判人员进行调查以及对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等。
3、书记员也是人民检察院的辅助人员之一,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任免,其职责与法院书记员相似。
中国的军事法院分三级设置分别是:
最高审级: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事法院。
第二级审级:大军区级单位的军事法院。包括各大军区军事法院、海军军事法院、空军军事法院、解放军总直属队军事法院、解放军总直属队第二军事法院等。
第三级审级:军团和军级单位的军事法院。包括陆军军级单位军事法院,各省军区军事法院,海军舰队军事法院,大军区空军军事法院,在京直属部队军事法院等。
关键词: 法院 庭审 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