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工伤保险待遇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条,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工伤保险待遇申报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书;
2、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资格认定表;
3、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
4、医疗费报销申请表;
5、医疗诊断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6、门诊医疗票据(附门诊记录);
7、住院医疗票据(附住院明细);
8、出院证明(出院结论);
如果是交通事故导致的工伤,还需要提供:
9、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
10、交通事故民事赔偿调解书。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争议仲裁由用人单位住所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残疾军人工伤保险主要有以下待遇:
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按照残疾等级享受残疾抚恤金。残疾抚恤金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发给。因工作需要继续服现役的残疾军人,经军队军级以上单位批准,由所在部队按照规定发给残疾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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