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共服务的供给主体是指能够同时供给多人共同享用的,如公共设施、环境保护、文化科学教育、医药、卫生、外交、国防等产品和服务的组织或个人。主要包括政府、市场主体、非营利性组织和个人四个部分。
2、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中介机构履行法定职责,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求,为其提供帮助或者办理有关事务的行为。
3、人类发展的本质是人的发展,而人的发展取决于一个国家(地区)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状况。因此,基本公共服务是人类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人类发展的重要内容。
4、政府作为资源配置的最重要的主体之一,其竞争力已经成为决定国家竞争力的重要因素。而政府竞争力又直接取决于其在资源配置中的管理能力和效率。
公共服务人员包括村官、支教、支农、支医、乡村扶贫,以及城市社区的法律援助、就业援助、廉租房配套服务等岗位的工作人员。
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和相关中介机构履行法定职责,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要求,为其提供帮助或者办理有关事务的行为。公共服务事项是由法律、法规、规章或者行政机关的规范性文件设定,是相关部门必须有效履行的义务。公共服务,是21世纪公共行政和政府改革的核心理念,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发展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为社会公众参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活动等提供保障。公共服务以合作为基础,包括加强城乡公共设施建设,强调政府的服务性,强调公民的权利。
十三五公共服务是2016年3月16日颁布的。
《规划》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三五”时期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希望各位专家围绕党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总体方向,使《规划》成为“十三五”时期全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十二五”时期,国务院颁布首部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规划,初步构建覆盖全民、以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及标准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新形势下,持续完善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意义十分重大。《规划》是国务院确定的“十三五”时期国家级重点专项规划之一,希望各位专家围绕党的“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的“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总体方向,认真做好评审工作,多提宝贵建议,使《规划》成为“十三五”时期全国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综合性、基础性、指导性文件。
农村公共服务是指由政府及其他机构举办的,为农业经济生产、农村社会发展和农民日常生活提供的各种服务的统称。包括
农村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农村社会保障服务,农村公共文化服务,农村公共信息服务,农村科技推广服务,农村公共交通服务,农村社会管理服务等。
关键词: 公共服务 供给 主体 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