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1份;
2、父母双方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1份;
3、父母的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各1份)或非婚生情况说明;
4、落户集体户或非亲属挂靠的,需提供单位或户主同意落户证明,原件1份;
5、非婚生育申请随父落户或婚生申请随《出生医学证明》未登信息一方落户的,提供具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证明,原件1份;
6、父母民族成份不同的,提供父母双方签署婴儿民族成份确认书,原件1份;
办理出生证明一定要户口本的。凭《出生医学证明》、持《居民户口簿》到新生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超计划生育出生的婴儿户口申报:对超计划生育的婴儿户口,由当地计划生育部门对其父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后,婴儿可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
非婚生婴儿户口申报:非婚生婴儿可以在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申报户口。一些外省妇女由于种种原因虽未办理户口迁入和结婚登记手续,但已成事实婚姻,对于她们按计划出生的婴儿,可作特殊情况处理,允许其在父亲户口所在地农村申报户口。
没有准生证医院给开出生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只是婴儿的身份记录和证明,是卫生部门专有的职权。而准生证是计生部门的事,与卫生部门无关。医疗保健机构和从事家庭接生的人员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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