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罪属于公诉案件,此类案件中不存在和解的问题,双方可以达成民事和解,但即使达成民事和解依然要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1、职务侵占罪是对公司或者其他合法单位的财产进行侵占,是侵犯财产权利的犯罪,所以是属于经济犯罪。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职务侵占罪;贪污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3、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职务侵占罪一般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但是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的,可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
【法律依据】
《刑法》第271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有以下情形的,可以做无罪辩护:
一、被告不具有主观要件:
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不具有主观直接故意。
二、被告不是犯罪主体:
可以证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属于职务侵占罪主体要件中特殊的主体范围。
三、被告犯罪行为不足:
“当证据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或证据链条脱节,将影响犯罪事实的认定,应该进行无罪辩护。
四、办案机关程序违法:
通过建议排除非法证据的方式,将能够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形不成完整的证据链条,即不能达不到认定职务侵占罪的证据认定标准,从而作无罪辩护。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十一条规定,严禁以非法的方法收集证据。凡经查证确实属于采用刑讯逼供或者威胁、引诱、欺骗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关键词: 职务侵占罪 可以 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