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房屋租赁风险的方法有:
1、审核业主身份;
2、明确租赁期限;
3、明确租金和押金支付方式;
4、家电设施约定清楚;
5、违约责任要注意。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认定不定期房屋租赁应具备条件是:
1、出租人和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没有约定租赁期限或者约定不明确。对于不定期租赁,由于没有时间限制,法律才赋予任何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的权利。也就是说,不仅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不定期租赁合同,而且承租人也有权随时解除,从而随时终止租赁关系。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成立后没有就租赁期限达成补充协议,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又不能确定租赁期限。双方未约定租赁期限的,如果在合同成立后就租赁期限达成补充协议,或者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交易习惯能够确定期限。
3、当事人在租赁合同中将租赁合同的期限约定在六个月以上,但是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视为不定期租赁,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异议的,原租赁合同有效,但合同为不定期租赁。
滞纳金是行政强制执行中执行罚的一种类型。房屋租赁中不能收取滞纳金,可以收取的是违约金。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114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商业房屋租赁违约的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关键词: 如何 防范 房屋租赁 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