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并取得学士(含)以上学位的人才;
2、具有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资格、资质的人才;
3、对首都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及特殊领域、特殊行业的紧缺急需人才。
符合城市功能定位和首都经济发展方向及产业规划要求的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外国(地区)、外埠在京设立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其聘用的人员在本市有固定住所且具备上述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工作居住证》。
一、身份证明
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者公安机关所出具的身份证明。
二、居住时间证明
具有满半年且在有效时间内的《居住登记卡》或《暂住证》。
三、证件照片
本人近期一寸的白底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四、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证明之一
1、合法稳定就业证明
对于务工者来说,它是指盖有用人单位公章半年以上且还有有效期间内的劳动关系证明;对于自己开公司的,则需由本市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距经营期限届满不少于6个月的营业执照。
2、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若自己有住房,需提供产权证或者网签买卖合同;若租住房屋,则要提供半年以上的租赁证明以及记载有房屋详细地址,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租赁期限的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等。
3、连续就读证明
如果是小学以及中学学生,需要提供所在学校所出具的就读证明以及本人学生证,如果是高红、大学或研究生,则需提供由所在学校或科研机构出具的就读证明或本人学生证。
1、东莞居住证办理步骤:办理人到居住证受理点填表及提交相关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照片,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2、居住证受理点工作人员审核材料和打印受理回执;制证部门制作居住证;办理人凭受理回执到居住证受理点领取居住证(居住证一般15-30天可以领取)。
关键词: 工作 居住证 办理 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