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已经2008年9月3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其中第一章部分如下:
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抵消全行使的条件:
(一)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二)主动债权合法有效且届履行期;
(三)主动债权与被告债权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
(四)被动债权属于可以抵销的范围。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九十五条【解除权消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劳动合同法关于工伤规定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办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即不能对劳动者使用提前通知解除和裁减人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劳动者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根据本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伤人员,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由用人单位支付其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关键词: 合同法 一般 规定 哪些